主动延伸司法服务 诉前高效化解物业纠纷

作者: 石芳小群来源: 立案 第225期 时间:2022-07-22 15:50:15

  //  

小区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是社会文明的基石,更是城市治理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小物业”牵动着“大民生”。铁山法院主动延伸服务触角,简化环节,高效办案,优化服务,通过诉前调解方式,集中化解了10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

某物业公司因所管理的小区部分业主未按时交纳物业费,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业主交纳物业费并支付违约金。案件通过繁简分流分配至速裁团队,承办法官在阅卷后,考虑到案件双方分歧大,如果通过开庭速裁判决的方式难以真正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为妥善处理类案纠纷,推进群体性纠纷就地化解,最适宜的方式是采用诉前调解来缓冲和化解。于是先将案件交于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员与业主一一打电话沟通后,厘清业主未交物业费的缘由。针对业主反映的不同情况,承办法官考虑到业主都居住在同一小区,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提高纠纷化解效率,在征求业主和物业公司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上门调解。

于是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承办法官耐心倾听了业主的意见,并向其释法明理,同时也根据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证据和部分业主提供的答辩意见与双方积极沟通,向业主释明交纳物业的义务,向物业公司释明完善物业服务,畅通沟通渠道的重要性。针对个别业主所反映的情况,建议物业公司酌情降低一些费用。经过承办人及人民调解员的多次耐心调解,10户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其中的8户当场缴纳了物业费,物业公司则放弃了违约金的诉求,双方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铁山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方位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以实际行动展现城市建设的司法新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