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民生之利,解企业之忧

铁山法院高效调解六起劳动争议案件
作者: 谢贝贝来源: 立案 第136期 时间:2023-05-08 10:08:50

劳动节前后,铁山法院立案(审管)团队立足实践,经多方调解成功化解六起劳动争议案件,促成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为劳动者解忧和护航企业发展的双赢效果,进一步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即立即调解民忧】原告胡某以被告黄石某铝业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诉至法院。“当天立、当天调”,承办法官秉持着高效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司法理念,联合工会调解员一起充分了解案件详情经过,从情理和法理上双向努力。经过法官深入释法明理,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铝业公司表示将按时履行支付补偿,并明确了履行期限,本案纠纷圆满化解。

【巧用保全促调解】原告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何某签订劳动合同,2021年4月19日,被告何某在工作中受伤,构成九级伤残,双方就工伤待遇未达成一致,何某遂向黄石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不服仲裁裁决结果,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何某为防止原告转移、隐匿财产,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被告申请保全符合法律规定,及时作出保全裁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诉讼保全后,原告向承办法官反映冻结的款项涉及农民工工资发放,冻结后会给公司运营带来不利影响。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从企业生存发展的角度考虑,既要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将诉讼保全对企业生存运营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庭后承办法官迅速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耐心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建议双方协商解决,达成共赢局面。5月4日,双方相约来到法院,主动要求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当日一次性付清工伤赔偿款二十万五千元,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后,法院当日裁定解除了对湖北某建筑公司银行账户的保全措施。本案在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中,案结事了。

【诉源治理显成效】卫某等4人系黄石某光电有限公司员工,自2022年10月起,该公司以经营不善为由,拖欠卫某等人工资并未缴纳社会保险。后卫某等人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后,黄石某光电有限公司就经济补偿金支付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审管团队接收材料后,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第一时间将案件委派“法院+工会”调解工作室,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当庭签订调解协议。至此,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有效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铁山法院将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企业健康发展并重,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助推企业健康发展,为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