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化纠纷 结案不结仇

作者: 陆满来源: 汪仁 第78期 时间:2022-04-08 10:00:17


都说百善孝为先,子女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然而,汪仁镇却发生了一件让人寒心的事情,该镇某村一位七旬老母亲,因老伴过世,老屋拆迁,无人赡养,导致七旬阿婆的生活得不到保障,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长子诉至汪仁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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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程老太太今年74岁,与丈夫有二子一女,女儿于2010年9月25日将户籍从村里迁走。

1989年,程老太太与丈夫出资修建一间面积为125.8㎡的房屋。

2011年,程老太太与丈夫、长子(王先生)将老屋拆除,共同兴建一栋三层的新房及厨房;次子兴建车库。

2021年1月1日,王先生作为户主与村委会签订了6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获得120平方米还建房一套及补偿款1754230.65元,却未履行赡养义务,致使程老太太的生活得不到保障。同年10月27日,程老太太一纸诉状将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王先生按份支付拆迁补偿款438500元。

该案受理后,程老太太的丈夫又于同年12月1日因病死亡,其心情悲痛欲绝、痛不欲生,必然使案件办理难度增大。2022年3月17日,法庭进入审理程序,程老太太未到庭参加诉讼,长子坚决要求母亲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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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调解


庭后的第一次调解,承办法官黄宇震找到程老太太及其律师沟通,了解到程老太太多年来一直存在心结,她状告长子是因为自身年事已高,自己寄宿在生活条件不好的次子租赁房内,担心今后生活无依无靠。

庭后的第二次调解,承办法官单独跟王先生沟通,发现皆因王先生的妻子从中干涉,导致程老太太的两个儿子因财产分配不均的问题一直僵持,但是兄弟二人之间并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毕竟血浓于水,王先生也并非要抛弃母亲不管。

2022年3月31日,即庭后的第三次耐心调解,承办法官黄宇震把程老太太以及两个儿子召集到一起,言之以法、晓之以理地告知:“你养我小,我养你老……。”一番长达数小时的沟通之后,兄弟二人都深感内疚,一点小事闹得不可开交,还让七旬老母亲寒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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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结果


在析法明理后,原、被告双方达成最终调解结果。王先生同意赡养程老太太,其今后的生活费、医疗费等一切费用由王先生负担;王先生分割一套120㎡的还建房,并在房屋分配后另外支付装修费用10万元给胞弟,自2023年后未领的过渡费由胞弟自行领取。

“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这是我多年的心结啊。” 程老太太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地了,调解签字之日,脸上终于露出欣慰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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