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2015年党建工作要点
2015年铁山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总体目标: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始终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总目标,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载体,以纪律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司法能力素质的提升为目标,大力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院干部队伍,为建设“美丽生态新铁山,打造世界铁城”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压实管党责任
1、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院党组把党建工作作为党组整体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对院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实行书记抓党建工作公开承诺制度。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承诺、述职、评议、考核、问责“五位一体”责任体系。每半年向区委报告一次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责任领导:院党组;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搞好理论武装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会议文件指示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扎实推进“三严三实”和“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责任领导:院党组;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3、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活动的各个阶段任务进行细化、量化。认真组织干警开展学习讨论活动,撰写心得体会,把学习活动融入到日常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去,进一步增强干警践行群众观点、坚持司法为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责任领导:程琳;责任部门:政治处)
4、加强司法业务学习和培训。搭建生动的学习平台,创新学习方式方法,着力培养学习型法官,全力打造学习型法院。加大人民陪审员培训和陪审力度,大力推进青年法官培养工程,鼓励干警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司法考试和业务培训活动。每两周集中组织一次政治业务学习活动,同时坚持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案卷评查等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全面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矛盾调解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判决分析说理能力。(责任领导:何锡华、程琳;责任部门:政治处、审管办)
5、深入开展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教育引导干警按照规章制度和正确的行为规范办事,实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注重抓小抓早抓苗头,权责挂钩,奖罚分明。注重对干警的人文关怀,坚持开展交流谈心活动,建立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院长与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干警、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所在部门干警的谈心制度。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实现心与心的沟通,及时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工作状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并逐一予以解决,从而让谈心有实效,让干警对党组信服,对领导信任。(责任领导:院党组;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三、巩固教育实践成果,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6、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区委要求,切实推动班子和个人整改清单、专项整改、联动整改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解决到位。(责任领导:院党组;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7、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根据中央、省、市委安排,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责任领导:院党组;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8、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各项制度规定,把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常态化,加大对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责任领导:院党组;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9、持之以恒狠抓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干警对司法作风建设从思想上真重视,从小事着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切实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文风和会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使作风建设融入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大作风纪律督察力度,将督察情况及时通报,确保制度措施得到落实。加强窗口建设,建设规范化诉讼服务中心,健全文明接待、诉讼引导、诉前调解、司法救助、院庭长接访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杜绝衙门作风,方便群众诉讼。(责任领导:院党组;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四、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0、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顾大局、识大体、讲原则,努力形成班子的整体合力,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党组书记带头维护和增进班子集体的团结,遇事主动与其他班子成员沟通协商,调动和发挥每个班子成员的积极性。班子成员增强全局观念和团队意识,积极参与班子集体领导,自觉服从集体的决定,做到不越权、不缺位。领导班子内部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相互谅解、相互补台,遇到不同意见坦诚相见,不计较个人恩怨得失,共同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气氛。(责任领导:院党组;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11、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等形式,引导干警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开展经常性的业务素质培训和教育,促进学习型班子、学习型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分别设置考核内容,采取个人自评、民主测评和实效考评的方式进行,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健全干警日常请销假制度,干警凡因公、因事、因病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纪检组加强对本院的司法巡查力度,采取“测”、“听”、“访”、“谈”、“看”多种巡查方式,加大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巡查力度,充分运用约谈、函询、诫勉、调整等手段加强对干部的监督。(责任领导:胡宝琍;责任部门:纪检组)
12、稳步推进法院司法改革。推动以建立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4项改革试点,重点积极稳妥做好首次进入法官员额的选任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领导:院党组;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13、积极实施青年干警培养工程。安排新录用的干警到审判一线进行锻炼,大胆提拔任用优秀青年法官,鼓励年轻干警参加疑难、复杂案件合议庭,为其提供锻炼机会。安排青年干警参与重大理论课题的调研,督促他们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深入研究热点、难点问题,把握工作规律。关心年轻干警的业余生活,经常性的开展团队活动,增强青年干警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千方百计为青年干警减压。经常与青年干警保持沟通联系,进行谈话、谈心,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切实关心他们的生活,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法院的各项工作中去。(责任领导:院党组;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五、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深化文明单位创建
14、加强法院媒体建设和新闻宣传。统筹媒体资源和社会资源,全面提升法院信息化和运用水平,建立与新闻媒体固定的沟通联络机制,组织好黄石日报、铁山新闻、法院新闻的撰稿工作,同时积极向新闻媒体投稿宣传法院工作。加强法院舆情的监管和应对,配备网络评论员,负责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测、跟踪、汇报和反馈,收集掌握媒体及网民对法院审执工作、队伍建设的报道和言论,把握舆情动态,妥善分析处置。(责任领导:院党组;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15、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美丽铁山”建设为载体,以环境整治为重点,全面落实文明创建目标要求。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提高干警的知晓率,积极引导干警投身文明创建活动,主动配合上级单位的指导和管理,依据创建标准,做好本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申报验收工作。(责任领导:何锡华、程琳;责任部门:政治处、办公室)
六、围绕全区工作中心,深入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
16、以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为载体深化社区司法工作。继续深化社区司法工作,并将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与社区司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求在职党员和社区法官加强与社区的沟通联系,积极指导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开展,认真梳理回应居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积极化解社区各类矛盾纠纷,通过建立社区司法与在职党员进社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从而实现群众有呼声,法院有行动。(责任领导:院党组;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17、以党员法官企业行活动为载体深化建设司法工作。为服务铁山区生态转型、绿色发展,组建由党员法官成立的冶金、化工、采矿建材、机械制造等四个行业服务专班,深入企业开展法律问诊咨询活动,适时举办民营企业法律咨询会,全力为辖区和谐企业创建保驾护航。(责任领导:院党组;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18、以青年法官进校园活动为载体深化少年司法工作。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区法院联动校园,选派青年法官进校园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发放中学生法律状况调查问卷,开辟中学生法律知识交流QQ群,督促学生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责任领导:潘谦;责任部门:各业务部门)
19、以法官志愿者服务活动为载体深化民生司法工作。配齐配强由法官组成的法律志愿者服务团,深入社区,为群众宣传法律知识,答疑解惑,提供司法为民服务,特别要深入宣传妇女儿童维权知识,并积极参加相关社会公益活动,奉献爱心,送去温暖。(责任领导:院党组;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七、加强法院支部建设,夯实党建基层基础
20、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把发展党员工作放到党的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坚持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注意在各庭室一线工作岗位和青年干警中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责任领导:程琳;责任部门:政治处、院支部)
21、完善党支部和群团工作体制机制。调整充实院支部领导力量,加强支部建设,提高“三会一课”规范化水平,实行党课报告制度,院党支部每半年要向院党组和区直机关党委汇报党支部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全心全意为干警服务,积极为干警排忧解难,创造条件,广泛组织干警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 确保工会财产安全和工会经费的正确使用。建立健全法院共青团和妇联的基层组织,开展好具有法院自身特色的群团公益活动。(责任领导:何锡华、程琳;责任部门:政治处、院支部、工会)
22、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为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增强党的疑聚力和战斗力,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支部认真组织,党员积极参加。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精神,党员在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总结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进行自我评议。在自我评议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责任领导:程琳;责任部门:政治处、院支部)
23、开展丰富多彩的法院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广泛开展登山、篮球、趣味运动会等多种文体娱乐活动,认真组织团队学习、法官沙龙,开展庭审、裁判文书竞赛等活动,把干警身心健康教育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宣传普及健康知识,营造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不断丰富法院文化建设载体。(责任领导:何锡华、程琳;责任部门:政治处、办公室、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