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法院公益诉讼案件开庭

编辑: 朱梓作者: 石芳小群来源: 执行 第77期 时间:2019-08-16 19: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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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上午,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公益诉讼起诉人铁山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农业农村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建设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两案。

2016年年初,熊家仙境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利部门审查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东方山水库西北角建成占地1200余平方米的八间联排水上民宿木屋,木屋建设项目将侵占库容、危害防洪安全、引起水土流失等灾害。公益诉讼起诉人于向两被告提出检察建议书,认为两被告对熊旅投公司的违法行为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议依法履职。同时采取措施消除违建建筑物对城市蓝线水域规划实施的影响。2019年5月27日、28日公益诉讼起诉人诉至本院, 请求依法确认黄石市铁山区农林水利局对熊家仙境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在东方山水库内建设等行为未依法履行职责违法;依法确认铁山区建设管理局对熊家仙境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在东方山水库内建设等行为未依法履行职责违法。

立案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由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琳担任审判长主审该案,并抽调审判骨干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同时主动争取区委、区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在区政府统一指挥下,相关部门联动,对涉案的违章木屋建筑于8月2日进行了全部拆除。案件庭审持续了两个小时,法庭进行了当庭宣判。虽然违章建筑被依法拆除,但由于两行政机关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存在履职不全面、不彻底问题,本院依法确认两行政机关对熊家仙境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法定审批在东方山水库内建设民宿木屋怠于履行监督管理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两行政机关委托代理人表示,将加强行政机关干部的业务学习,加强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主动作为,勇于担当。

本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仅是督促两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东方山水库的生态平衡与防洪抗灾能力,更是为了倡导行政机关应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处理好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全力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