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五化,争一流丨敲响第一锤!“电子公告送达+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
“咚”,2022年4月6日上午,随着法槌庄严的敲响,铁山法院首次适用“电子公告送达+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公开开庭审理六起信用卡纠纷案件,该六起案件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潘谦负责主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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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铁山法院受理原告某银行与被告陈某等六起信用卡纠纷案件后,在给陈某等分别送达相关诉讼材料时,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遂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并充分运用电子送达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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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以往通常的做法,此案需要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潘谦经前期仔细斟酌、详细阅卷后认为该六起信用卡纠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遂依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对该六案进行独任制集中审理,整个庭审持续不到一个小时并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择期宣判。
“电子公告送达+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是铁山法院“立案审判执行一体化”同步推进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铁山法院将进一步提升司法效能和服务质量,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辅助办案,大力推进繁简分流改革,深入探索电子诉讼模式,全面推行电子送达,充分尊重保障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
法律小贴士
电子公告送达是铁山法院对于电子送达平台一次新的尝试,与传统公告送达方式相比,电子公告送达受众广、速度快,从发起公告送达申请,到查询到发布的公告内容,一个工作日就可以实现,当事人也无需再缴纳公告费用,有效简化了公告送达流程,提高了送达效率,降低了当事人参与诉讼成本,公告期限也由60日改为30日,有效缩短了当事人诉讼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