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起纠纷,法院调解促和谐
作者: 周颜来源: 民事 第153期
时间:2022-05-27 10:55:27
近日,铁山法院民事机关团队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被告2016年向原告累计借款20000元,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以各种理由未付,故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法官接到案件后,认真阅读相关材料,庭前向双方了解了案件情况。承办法官考虑双方系朋友关系,案件标的较小,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当即组织了原告与被告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因对借款金额争执不下,情绪较为激动,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此时,法官通过梳理双方的聊天记录等证据确认借款金额,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原告表示希望被告在当日一次性偿还借款,但被告表示自己暂时没有工作,无能力一次性偿还。
法官劝说双方互让互谅,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原告从2022年4月起,先息后本,每月20日之前偿还原告2000元,直至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150元、保全费220元由原告承担。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化解了双方之间产生已久的隔阂,使原、被告双方深切地感受到了司法温暖和人文关怀。
铁山法院始终将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解决纠纷要求的新期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