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至爱是亲情:送养女儿分离13年后重回生母怀抱

作者: 李名辉来源: 太子庙 第42期 时间:2023-02-14 14:46:13

人间至爱是亲情,世间最暖是团圆

13了!我们的小晶晶终于落户回家,总算重归亲生母亲的家庭,感谢法官的真情相助22日午,当黄石经济开发区·铁山区大王镇某某海村一组村民曹某在大王派出所刚办理完常住人口登记卡,就激动地告诉铁山区法院太子庙人民法庭的法官……这是一对母女分离13年后,终于重新团圆的感人情景。

时间回溯到2010年10月26日16时45分,在武汉市江汉区的一所百姓医院里,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哭,曹某的第二个女儿降生了。

从护士手里接过女儿,丈夫程心里一阵失落。2006年,通过别人介绍,他与曹某相识并登记结婚,由于曹某平时在外务工,只有过年、过节的时候才回家,两人聚少离多,夫妻感情不是很好,还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婚后双方生育一儿一女,大多时候由程和他妈妈照顾。现在又生了一个女儿,自己要工作,妈妈也上了年纪,身体又不好,如何照顾得来呢?且,当地政府的计划生育政策管控严格,迫于各种压力,夫妻俩无奈决定将小孩抱给别人收养。经打听,隔壁邻村有对夫妻,女方叫石某,结婚多年,一直到30岁还未能生育,愿意领养小孩,于是双方洽谈好了收养事宜

都说孩子是父母心里的宝,曹某因为不得已的苦衷不得不将孩子送养他人。孩子被人抱走,曹某一直很纠结,时常思恋牵挂,身心备受折磨。2015年7月31日曹某与前夫程某因感情破裂离婚,又于2019年同他人再婚,后听说石某夫妻在武汉居住,为了和女儿距离拉近一些,她思女心切也来到武汉,起初打工,后来从事电商业务,虽然工作繁忙,但是对女儿小晶晶的思念之情与日俱增,日渐强烈

而石某夫妻看到小晶晶的第一眼开始,就喜欢上了这个可爱的孩子,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抱养后就直接将其改名为“欣悦”,并且视为己出,精心照顾,尽其所能让小欣悦从小享受了亲情的温暖,小欣悦的到来抚慰了某夫妻膝下无子的孤寂,让某夫妻感受到了做父母的快乐,小欣悦和某夫妻感情越来越深。后来石某夫妻在看到小欣悦一个人生活感到孤单时又萌生了再的愿望,所幸在2016年,石某夫妻终于生育了一个小男孩,至此,两个小伙伴一起快乐成长。彼时,欣悦长到六岁已经上学,因聪明伶俐学习成绩在学校中名列前茅,所以深得石某夫妻的喜爱。

然而世事难料,2020年1月武汉突发新冠疫情后,石某夫妻的广告业务叫停伴随着家庭收入减少,加上房屋还贷以及子女教育开支压力增加,致使家庭经济捉襟见肘,三年间只能靠打工养家糊口维持生计而小欣悦成长发育也在此阶段进入青春叛逆时期,提升家庭教育的手段显得迫在眉睫,情急之下,石某想到了和曹某进行联系。

2022年12月曹某接到电话,欣喜万分,出于稳妥起见双方经过亲子鉴定,确认了小欣悦正是曹某心心念念13年的女儿。为了获得更好的学校教育资源,保证小欣悦学习成绩稳定和正常心理健康,双方商量为其办理转学,然而,小孩户口变更成为首当其冲的棘手难题。因小欣悦已在养父籍贯地重庆农村落户,且生父母已经离婚,更改并不容易。为了促成宝贝顺利回家,2023年1月5日双方一起来到法院按法律程序通过诉讼解除收养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同时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精神,石某夫妻照顾了孩子的成长,为孩子的成长付出了较大的心血,至今抚养孩子也将近13年之久,故小欣悦的生父母石某夫妻的抚养行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审理中,经征得小欣悦同意,其本人愿意回到生母身边生活,但是在讨论抚养费问题时双方产生分歧。为了缓和矛盾僵局,承办法官耐心劝解,细心沟通,同时实施心理疏导,让小欣悦与生母单独谈话进行情感交流,石某看到她们母女相会其乐融融的场景,被亲情流露的氛围所感染,心里发生触动而逐渐释然,主动放弃了经济补偿,不要求小欣悦的生父母支付收养期间的抚养费,最终,在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考虑到学校开学在即,必须尽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法院急当事人之所急,赶在除夕放假前及时出具解除收养关系变更抚养人的法律文书,就这样小孩上户口难题迎刃而解并且很快得到了落实,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春节期间,母女俩在一起相聚团圆,愉快地度过一个幸福美满的欢乐新年

民事无小事,本案虽然是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却关乎一个家庭的幸福、孩子的成长,他的处理结果不仅彰显了法官的司法为民情怀,同时也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太子庙法庭余国力庭长表示:“亲人之间分离,哪怕时间再久,相隔再远,也割不断血脉亲情,幸福团圆是每个家庭的心愿,也是人民法官和谐家庭的美好愿景。作为一名法官,只有常怀爱民之心,多行利民之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让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