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沿胜同志先进典型事迹

来源: 铁山法院综合办公室 时间:2021-04-26 09:55:35


黄沿胜

1964年3月出生。

现任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民一审判团队负责人、一级法官。


31年来,该同志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10年、2015年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0年被评为黄石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 2017年被评为黄石市铁山区“劳动模范”,2019年被最高法授予“荣誉天平纪念章”,2017-2019年连续三年公务员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此外还多次荣获院级先进个人。

该同志作为民事审判的业务骨干,为确保民事案件审理工作准确、高效,十一年来没有休过一年年休假,每天早上六点半准时到办公室准备一天的工作,一天工作结束,经常是部门最后一个熄灯的;每个星期六都在加班,大部分星期日也在加班查阅案件。他年近六十,且患有痛风、肾结石、糖尿病等多种疾病,身体各项指标均不符合健康标准。即使生病入院,仍然在病床上翻阅案卷材料,前去看望的同事都劝他专心养病,他却说“我既然身穿法官制服,肩上就扛着一份公平正义的责任。”

一、思想进步,立场坚定

政治理论学习是政法干警的立身之本,成事之基。该同志能够自觉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养。在工作中,不计较个人得失,坚定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理想信念,时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人民法官的根本宗旨,在审判的每一件司法案件中履职尽责。

二、坚持效率,裁案

工作期间,该同志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该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小,虽然立案时是简易程序,但完全可以按照“小额诉讼程序”处理。他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但双方当事人情绪都较为激动,经过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从最初的拒绝调解,到终于同意坐下来一起协商。但在调解过程中,针对保险公司未承担部分的损失,原、被告双方均对该笔费用由谁承担争议较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他当机立断决定开庭时间,与原、被告耐心析法释理,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双方在庭审当日达成了一致,被告当即支付,本案当庭案结事了。他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法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担当。

三、勤学业务,提升质效

近年来,铁山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该同志做为铁山法院的“老法官”,不是在法庭开庭,就是在开庭的路上。每个普通的周末,同事们都能看到他在办公室刻苦研读最新法律、法规的身影,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促进办案质效是他对自己的要求2020年,共办理各类民商案件138件,已审结121件,结案率为87.68%。办理的案件中,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上诉的案件中,没有发回、改判案件。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他始终坚持公正裁判,充分调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清正廉洁、作风优良

作为综合审判庭民一审判团队负责人,从事审判工作三十多年来,该同志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不论是面对案件当事人的威胁恐吓,还是面对人民群众对自己表达的感激感恩之情,他都能从容面对,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他要求自己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制司法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增强自身拒腐防变能力。以自身廉洁自律、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