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位思考促和解,企业合作解心结

作者: 徐劲来源: 执行 第304期 时间:2023-12-31 11:05:55

“法官,我们特地从江苏赶过来,就是为了这个执行案子。”

江苏某建设公司与黄石某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生效判决确认江苏某建设公司应付货款3840483.45元及违约金。双方于申请执行前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已按协议内容结清了部分款项,因后续付款出现问题,黄石某水泥厂遂向法院是申请强制执行。

“我们是建筑行业,近几年经济环境对我们冲击比较大,导致我们如今是诉讼缠身,但是我们从来没有逃避,今天从江苏赶过来,就是希望法院能帮我们协调,让对方作点让步,我们也好想办法把这个事情解决。”

考虑到双方之前有合作和协商的基础,如强硬执行,带来的后果必只是一时之快,承办人将案件的执行方案确定为优先促和解,一方面让被执行人做好申请人因其违约而赌气导致态度强硬的心理准备,另一方面让申请执行人换位思考,在不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下,谅解对方的困难,为以后继续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经过多次沟通和协调,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被执行人如约以汇票形式支付了全部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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