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企业成被告!原告企业诉求将如何化解?
2022年6月,汪仁法庭审理了5家招商引资企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被告即辖区政府远赴广东等地招商引资的5家企业(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某机器人有限公司、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某药业有限公司),因疫情原因导致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拖欠原告某投资企业的厂房租金合计680余万元不予缴纳,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原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租金680余万元、违约金629314.20元、律师费5万元而成讼。立案后,原、被告双方矛盾加剧,被告5家企业负责人情绪异常激动,声称“一旦法院判决败诉,我们5家企业均撤资离开黄石创业”。然而原告某投资企业的态度坚决,坚持要求法院开庭判决。
承办法官郑文良对该批涉企案件非常重视,认为该批案件不能轻易开庭下判,一判了事,定会加剧双方矛盾,引起招商引资企业撤资走人,与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背道而驰。经过多番研讨,承办法官决定先从原、被告双方思想工作切入,晓之以两省市友好合作、两企业双赢局面之情,动之以双方最直接直观的经济损失之理进行多次调解,力争采取最小成本、最低代价、最好方式解决彼此矛盾,确保调解结案。
一次不成功那就第二次尝试。再者另辟渠道,一方面通过与原告企业的代理律师交流沟通的方式获取原告的信任,另一方面积极与被告进行释法明理、温暖交心,逐步打消了5被告的思想顾虑,终于使5家企业的负责人放弃撤资走人的想法,同意继续租赁原告企业厂房,同时继续缴纳部分厂房租金。这一场不容易的法外调解,留住了继续在黄创业的决心与信心,也留住了五家招商引资企业。
在与原告调解过程中了解到,原告并非不讲人情、不留情面,而是所涉金额太大,加之受疫情影响,也是采用迫不得已的方式维护权利。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也让其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及意义性,只有确保自身企业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上才能获得双赢。
最终原告自动撤回起诉,与5家企业负责人握手言和、法外和解,至此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承诺今后力争为5家企业提供更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促使其继续留黄创业,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被告也表示补缴拖欠的租金,继续安心在黄创业。
和谐经营的喜庆局面、辖区政府与5家企业负责人的一致好评、案结事了人合、司法资源的节约……这是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百姓、维护辖区一方安宁的永恒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