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万,铁山法院10天成功执结一起涉企业案件

作者: 张志华来源: 执行 第219期 时间:2023-08-29 15:11:54

近日,铁山法院执行局仅用10天成功执结一起涉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得到申请执行人的称赞。

2022年9月,湖北某工程有限公司因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差欠其400余万元工程款,起诉至我院。后经我院判决及市中院调解,被执行人同意分期分批偿还。调解书生效后,因被执行人一直未按协议履行,湖北某工程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冻结了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卡,但余额不足。执行干警立即与被执行人企业取得联系,耐心释法悉理,说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可能会面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出行受限制等法律后果,同时从优化营商环境出发,对被执行企业负责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被执行企业负责人终于承诺尽快履行给付义务,同时希望对方免除该笔债务的利息。

执行干警遂马不停蹄赶赴申请执行企业,与负责人面对面沟通协调,告知被执行企业还款承诺及该企业目前生产经营存在的困难,希望申请执行企业着眼大局,以和为贵,免除对方债务利息。经过一轮又一轮耐心细致的工作,申请执行企业终于表示理解,愿意放弃利息,但要求被执行企业3日内必须还款。

执行干警又趁热打铁,与被执行企业负责人联系,督促其克服困难,按时付款。23日上午,被执行人联系法院,称已将400余万元执行款汇入法院指定案款账户。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财务部门取得联系,经核实确认案款到账后第一时间对该企业的所有账户进行了解冻,最大限度降低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被执行人企业也对执行干警表示了感谢。仅仅10天,该案顺利执结。

一直以来,对于涉及企业执行案件,铁山法院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坚持情理并用,慎用少用强制措施,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兼顾优化营商环境大局,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