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院深入开展“抓学习、抓作风、抓党建,促改革发展”活动实施方案

编辑: 陆军来源: 政治处 时间:2015-06-11 15:13:4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以良好的作风和精神状态践行严格公正司法,为铁山深化改革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按照省法院、市中院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抓学习、抓作风、抓党建,促改革发展”活动,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做公道法官、办公正案件、创公信法院”,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铁山率先全面达标”、推进铁山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围绕“新”字抓学习。按照“与时俱进之新、创新创举之新、唯物辩证之新、正本清源之新”的要求,深入学习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为主体的党规党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进一步增强“三个自信”,增强推进司法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市中院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理论学习以“党组中心组”为龙头、以支部为依托,落实每月1次的同步学习活动。为增强学习的计划性和系统性,每月整理理论学习要点、热点,编发理论学习汇编,发支部专题学习。开展支部“党课”活动,开展交流研讨,增强学习效果。

重点开展三项活动:一是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征文活动。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作为必读书目,开展讨论交流,撰写体会文章。二是贯彻落实法院系统“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部署,继续办好法官讲堂,抓好干部在线学习、市场大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廉政文化等专题讲座。三是开展向邹碧华、郑小红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

(二)围绕“实”字抓作风。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干警中存在的冷横硬烦、慵懒散奢、吃拿卡要以及违规打招呼过问案件、违规会见当事人或律师、泄露审判秘密等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继续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探索建立全覆盖、常态化的监督巡查机制,强化纪律规矩的刚性约束,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究违纪违规人员及相关领导责任。继续开展“双联双促”、党员干部进社区、党员联系群众和结对帮扶活动,不断创新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探索帮扶途径、扩大帮扶广度、延伸帮扶深度,提升活动成效。

重点内容:一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弘扬实干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争实绩,在推动发展上建实功,在改革创新上求实效。二是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贯彻落实。继续抓好“三短一简一俭”,精简会议、文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倡导勤俭办事的好作风。三是深入持续整治“六难三案”,扎实推进服务型法院创建活动。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大力推进立案诉讼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司法公开和司法便民措施,建好“诉讼服务中心”。四是继续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突出问题予以通报。

(三)围绕“严”字抓党建。主动适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常态,认真履行抓党建的责任,聚精会神抓党建。抓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湖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升履行“一岗双责”、“敢抓敢管”、“善抓善管”的能力素质。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进一步完善加强院党建工作的有关制度,促进支部规范化建设。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创建党员示范岗,评选党员标兵。

重点内容:一是扎实开展严守政治纪律和严明政治规矩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自觉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将纪律,坚决遵守“五个必须、五个坚决不允许”的要求。二是积极开展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活动。支部要以“强基础、晒台账、亮特色”为工作目标,切实解决好“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三是认真开展考评工作。把党组织的责任考严、考实、考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四)促改革发展。把“三抓一促”活动作为全院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推动各项审判业务工作开展。一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继续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妥善审理股权转让、公司诉讼、破产重整等案件。对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涉诉企业,慎用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注意为企业再生发展留有余地。继续开展走访调研企业、举办法治讲座等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三是依法保障民生权益。加大涉民生案件审判力度,开通诉讼维权“绿色通道”,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严格执行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严格依法审查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继续清理长期未执案件,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完成好试点任务,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认真做好诉调对接,构建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大力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开展诉讼服务进城区、党员干部进社区、党员联系群众等活动。继续推行法院开放日、在院显示屏宣传教育活动等措施,发布重大典型案例,宣传重大案件审判,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以司法裁判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院成立“三抓一促”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党组书记、院长易志勇;副组长:院党组成员;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政治处。程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谋划,重点抓好协调沟通、督办检查、典型宣传、考核总结等工作。

2、营造浓厚氛围。召开全院干警动员大会,学习传达、深刻领会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深化认识、主动参与。要充分发挥《黄石法苑》、黄石法院网、法院微博及简报、信息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3、科学统筹推进。突出重点,把握节奏,明确时间表和线路图,结合工作实际推进活动的有序开展。第一季度:按照市中院部署,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开展中层干部述职述廉。第二季度:举办全院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大家谈活动。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开展“严明政治纪律和严守政治规矩”教育活动。第三季度:召开“三抓一促”活动推进会。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第四季度:开展检查测评、总结表彰等工作。全年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活动。

4、强化督促落实。各部门要按照“三抓一促”活动的总体部署,密切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设计活动载体,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开展好有特色的“自选动作”。院党组成员加强对分管部门“三抓一促”工作的指导。院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做好迎接考核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