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学习、再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

作者: 黄烨来源: 办公室 第74期 时间:2023-03-06 15:17:21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3月3日上午,铁山法院综合办公室组织财务人员召开加强学习财会监督工作的会议。

会上,综合办公室主任陆俊就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意见》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财会监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意见》的出台,对本院开展财会监督、切实加强财务管理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方向指引和更为扎实的理论指导;二是牢记使命,深入贯彻《意见》精神。财务人员要做到精通业务知识,熟悉、适应新形势下法院财务管理工作要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本院财务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将财政部门规定的财务管理和本院财务管理两者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合法、合规、合理使用资金。

通过这次学习,财务人员对财会监督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在以后的日常工作中将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自我约束,提升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