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暴行为说“不”--铁山法院发出2022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作者: 耿盼盼来源: 民事 第217期
时间:2022-07-11 15:26:09
“我现在不敢回家,不敢让他知道我的联系方式,怕他打电话威胁我……”梁女士向法官哭诉。近日,铁山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并出具了2022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依法对遭受家暴的申请人给予人身安全保护,为家暴受害者筑起起法律的“保护墙”!
案情概述
2022年6月,梁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曹某离婚,经线上庭审,梁某与曹某系自由恋爱结婚,2018年之前,原、被告感情一直不错。后由于家庭琐事双方经常发生争执,甚至发生肢体冲突。曹某发生车祸后,梁某在照顾曹某一段时间后离家出走。鉴于曹某车祸后下肢瘫痪需人照顾,梁某与曹某婚生子即将面临中招考试的情况,为维护家庭稳定,法院判决不准梁某与曹某离婚。
梁某在收到不准离婚的判决后,向法庭陈诉曾被曹某侮辱、殴打、威胁,致其离家出走后因害怕曹某家庭暴力一直不敢返回,现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经审查,相关证据足以证明曹某存在家庭暴力记录,梁某有遭受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法官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随后,承办法官通过线上开庭将裁定书、反对家庭暴力告知书送达曹某,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释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曹某当即表示,一定会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限制,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不再殴打、辱骂梁某,至此,梁某的人身安全总算得到了保障!
// 法官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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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CITCE
在发生家暴后,受害人应及时将伤痕、淤青等家庭暴力痕迹用工具拍摄下来,或者将谩骂、恐吓等信息保存好。并第一时间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拨打12338向妇联求助。
如果你的身边有家庭暴力行为,请坚定地拿出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勇敢地对家暴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