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

编辑: 朱梓作者: 陈聪来源: 政治部 第50期 时间:2020-04-28 22:33:58

党组学习_副本.jpg

为了建设学习型党组,提高党组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4月28日下午,铁山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理论学习,党组书记、院长刘须兴主持学习,党组成员参加学习。

理论学习分别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讲话精神和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深入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纪律规定。

学习最后,刘须兴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党组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力戒形式主义;二是要强化学习的有效性,坚持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理论阅读与笔记撰写相结合,真正将学习入脑入心;三是要指导司法工作实践,把理论学习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的强大动力,培养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