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丨2024,我们办理过的这些典型案例!③
2024年以来,铁山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稳步落实保交楼稳民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生态司法保护、多元解纷路径探索等重点任务,为全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主战场排头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典型案件宣传教育、示范引导作用,现将铁山法院2024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3.原告陆某诉被告某交警大队行政处罚一案
——“诉前调解+司法建议”模式化解纠纷
【简要案情】
2024年年初某天早上,原告陆某在菜市场采购时未能找到停车位,故将车辆停放至路边。采购回来后,发现自己被开具了一张车辆违停罚单。原告陆某不服黄石某交警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于2024年3月向本院提起了行政诉讼。陆某认为,自己并非主观故意违停,且停车时间短、车上留有手机号,交警执法时可先通过电话提醒挪车,而不是“一罚了之”。承办人在倾听陆某诉求后,积极与黄石某交警大队取得联系,详细了解辖区交通管理执法情况。经对起诉人陆某进行诉前沟通化解,起诉人现已收回其起诉材料。但在组织诉前沟通化解过程中,因起诉人提出本地区对于违章停车问题存在执法过于刚性等意见,我院于2024年3月11日向黄石某交警大队发出司法建议书,围绕执法目的、谦抑性执法、溯源治理等方面提出建议。2024年3月26日,黄石某交警大队就该司法建议发出了回函,表示将从开展教育培训、推进规划建设、加强交通宣传等方面推进道路交通领域的治理工作。后该交警大队联合城管等部门排查上报取缔不合理停车位30个,增划停车位170个;在辖区党委、政府支持下,新建停车场、立体停车库项目稳步推进,新增110个停车位。
【典型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通过理论和实践上的全面创新发展,形成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兼顾情理法,以柔性执法方式释放执法温度,是基层综合执法改革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铁山法院积极回应群众所需,通过个案办理延伸到社会治理,做到了为治理漏洞“补短板”,为纠纷化解“开良方”。从而真正实现办理典型一案,促进治理一片。同时,本案折射出了社会综合治理问题,司法者、执法者应从过罚相当、罚教结合的原则出发,进一步提升柔性执法水平、优化停车管理政策,为交通“疏堵”的同时更要为群众“解忧”。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管理手段,积极探索优化相关工作机制,让守法者有源源不断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