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法院召开“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座谈会

编辑: 朱梓作者: 邓如曼来源: 办公室 第64期 时间:2020-05-27 21:46:17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党的建设、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527日下午,铁山法院召开“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座谈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程琳主持。全体员额法官和办案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参会干警根据前期学习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关于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 “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一致认为“三个规定”对防止司法干预、保护法官依法办案提供了强大支撑,并结合各自工作实践对如何完善“三个规定”有效实施提出了意见建议。执行局李瑾璆法官表示,此次学习之后,更要强化自身思想认识,认清法律公正与私人感情的界限,遵循回避原则,认真落实学习文件精神。其他法官均表示“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之后,有效的净化了审判执行办案环境。对于“三个以案”的警示教育,党组成员、副院长潘谦表示,全院干警要坚守公平公正底线,加强法纪法规的学习,清正廉洁,公正执法。

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没有休止符。通过“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铁山法院干警的政治意识,锤炼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品质,为推动我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不断进位向好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