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扬同志先进典型事迹

来源: 办公室 第51期 时间:2021-04-29 10:31:12



孔扬

198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

现任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二级法官。


自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中,能够虚心接受同志们的批评,努力寻找差距和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该同志不断加强学习,努力夯实理论知识水平。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他报考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在职研究生来强化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对于学习,如饥似渴,他始终坚持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因为他相信提高自身素质,是保证办案公正和提高效率的基础。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总是挤出时间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新形势下,他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在思想上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默默地守住属于自己的一块净土,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人民服务。

在执行工作中,该同志始终以平和的心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他深知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中当事人矛盾最激烈、关系最复杂、难度最大的工作。对此,他不敢有半点马虎,不间断地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努力提升自己业务理论水平。对于执行工作,不仅仅是纸上谈兵,空有理论知识并不足以胜任,故在具体案件承办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他都会积极向领导和其他资深同事请教,为案件的顺利执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该同志在执行涉民生案件中,秉承司法为民的宗旨,案结事了的钻劲,精益求精的态度,得以使一批涉民生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其承办的张某等6人与黄石市某小学、黄石市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就是典型的事例。

张某等6人与黄石市某小学、黄石市某公司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及缴纳失业保险等问题产生争议,因被执行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张某等向铁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他收案后,立即对两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展开调查,在查询到黄石市某公司银行账户余额足以清偿上述6案后,并未贸然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认真研判案情,全盘考虑。若全部执行黄石市某公司、张某等人6案,虽可立即执行完毕,但其与学校又会产生新的诉讼;被执行人黄石市某小学系教育机构,若按常规执行方案,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对其银行账户进行冻结扣划,势必对其声誉及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影响。

为将该批案件彻底化解,他另辟蹊径,找到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争取教育主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经与两被执行人多轮次的沟通,最终两被执行人达成一致意见,即对于学校单独应付款项,学校立即支付;对于由两被执行人负连带责任的,双方各承担一半。和解后两被执行人均各自将应付款项主动汇至法院指定账户,张某等人6案得以主动履行完毕。

对于上级法院开展的执行专项活动,该同志积极响应。当事人有呼声,铁山法院有行动。“法官,我是王某,我看到陈某正在友爱街十字路口的一个店子里坐着,你们赶快来。”正值午饭时间,他接到案件当事人的来电后,立即放下碗筷,联系法警及车辆将被执行人陈某带回法院。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健康权纠纷一案,刘某于2011年向铁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调查,陈某既没财产又下落不明,案件一直未实结。多年来,铁山法院不定期查找陈某的下落及对其财产进行调查均无所获。2018年9月6日上午12时许,申请执行人刘某的委托代理人王某在发现陈某的行踪后立即向承办法官报告,陈某被带回铁山法院。当陈某得知法院拟将其拘留后,摄于法律的威严,陈某开始向朋友打电话筹钱,最终将拖欠达8年之久的2.6万元当场付清。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该同志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一名法官只要有一点私心杂念,就难以保持公平、公正的立场,这样在办案的时候,就会出现偏差,就会让司法公信力大打折扣。

“是法院这个大家庭培育了我,我只有全力为群众、为干警多做事,做好事,做实事,才能回报法院,回报社会。”凭着对法院工作的无限热爱,凭着对“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精神的执着追求,该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入党时的誓言,在平凡的工作岗位缔造了不平凡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