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编辑: 陆军来源: 纪检组 时间:2015-06-11 15:22:55

   

2015年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在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区纪委的领导下,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加强法院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1、严格落实上级纪委、纪检组出台的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各项制度,强化执纪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违纪案件,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在全院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2、监督和协助院党组按照省、市、区以及上级法院的要求,深入开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主体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对照党章查找和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大对法院党组的监督力度,确保主体责任的层层压实

3、认真贯彻我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实施意见(试行)》,督促和协助院党组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明确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层层压实。

4、充分运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对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区分情形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等措施进行问责。

三、强化监督工作力度,坚决推动纪律作风问题根本好转

5、充分发挥审务督查在正风肃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日常督察、专项督察等方式,对我院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实地查究、跟踪问责,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用铁的纪律培育好作风、树立好的形象、打造过硬队伍。

6、以整治“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慵懒散奢”等不良习气和“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于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要严厉查处,坚决防止“四风”问题的反弹回潮。

7、督促和协助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人民法院加强调查研究、改进文风会风、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车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相关部门执行上述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我院改进作风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8、结合我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和完善法院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度体系。通过参加和列席重要会议、参与重要文件起草和会签、对重要干部任免进行前置性把关、对相关制度进行廉洁性评估等方式,加强对院重大决策的监督;通过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三大平台建设,落实在审执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制度规定,通过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加强对审判业务部门廉政监察员的工作指导等方式,强化对法官办案过程的监督。

四、加强查处和惩治力度,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

9、坚持抓早抓小,对干警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及时提醒纠正;对于干警发生的轻微违纪行为,采取责令检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10、突出查案重点,重点查处法院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权钱交易案件和审判执行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案件,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坚决清除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确保司法廉洁。

五、积极深化“三转”,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11、聚焦主业主责,认真落实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明晰纪检监察部门与人民法院其他内设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划分,确保纪检监察部门把更多的精力和更多的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12、强化理论武装,组织法院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纪检监察干部的头脑。带头改进作风,引导法院纪检监察干部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为民服务宗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纪检监察部门形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

13、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制度,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及相关的审判业务知识,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推动纪检监察部门以更加科学的方式方法来完成自身担负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