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酿悲剧 法院协调暖人心

作者: 王明伟来源: 刑(行) 第16期 时间:2023-01-16 11:05:04

一、案情回顾

2021年12月,罗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公路行驶,与同向行驶的由被害人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案发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以致成讼。

二、调解过程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害人家属失去至亲的痛苦,如未获得赔偿,则可能引发信访。法官多次通过电话方式与双方当事人家属进行沟通,一方面规劝罗某要理解被害人家属失去家人的痛苦,向对方赔礼道歉并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予以赔偿,另一方面对乐某家属表示同情的同时,也向其阐明法律赔偿范围,考虑罗某家庭的实际赔偿能力,同时进一步优化协调工作。

该案多次调解未果,有一定的调解基础,为了尽快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承办法官决定再次通过听证会的形式组织调解。2022年11月,被告人、被害人家属到法庭后,承办法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明人情、析形势、释法律”的方式,再次开展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引导被告人家属再次当场赔礼道歉、筹款赔偿;另一方面引导被害方合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

此案顺利调解,双方矛盾得以缓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更体现了铁山法院急群众之所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以实际行动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质效的司法担当,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