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练整改进行时】“微信+执行”,护航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11月18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湖北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拿着一面写有“法院巧解涉企执行难 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锦旗交到我院执行局执行实施组承办人手中,对我院执行局高效执行保稳定、护航企业发展表示深深敬意和致谢。
因某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拖欠58万余元货款,申请执行人湖北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向我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法律威严。执行实施组承办人在接手案件后调查得知被执行人某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已经死亡,公司已经停工停产,完全无偿还能力。在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后向案外人某再生资源(临汾)有限公司发出到期债权履行通知书,但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由于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法人,如贸然采取执行强制措施,易激化双方矛盾,对企业生存发展造成不可逆的影响,同时也与当前全省法院系统“拉练整改”专项行动要求及优化营商环境理念背道而驰。承办人遂改变办案思路,变被动为主动,积极与双方企业负责人沟通协调,准备组织调解。但调查后得知被执行人某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远在浙江省湖州市,受制于当前疫情影响无法到达我院,案件和解又走入了死胡同。
为了彻底解决执行纠纷,降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护航企业生存发展,承办人找准案件突破口,与双方当事人、案外人做思想工作,通过添加微信创设微信群的方式,在线上对该案进行调解。一轮又一轮耐心调解下,承办人终于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找到了一个能将案件执行的结合点,在充分考虑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出折中方案供当事人参考。经过多轮协商,双方当事人与案外人某再生资源(临汾)有限公司达成债务转移协议暨执行和解协议,案件的执行工作起死回生。数日后,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案外人某再生资源(临汾)有限公司将货款如数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自此,该案得以真正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湖北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激动的表示:这笔执行款真是及时雨,由于疫情等原因,企业已经几个月没有给员工发放工资了,已经有员工言语中流露出离职的念头,如果企业专业人员离开后,即便日后重新招聘不确定性和风险性极大,是铁山法院拯救练我们企业的生存。
该案的顺利执结,是铁山法院执行局严格落实省法院“拉练整改”及优化营商环境办案的一个缩影。自省法院开展“拉练整改”以来,铁山法院执行局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急群众之所急,盼群众之所盼,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创新执行办案模式。对于涉企业执行案件,秉承“优化营商环境”理念,慎用谨用强制措施,努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真正做到护航企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