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执行告知” 架起审判执行之桥
——铁山法院速裁团队推进审执一体化纪实

作者: 朱梓来源: 执行 第114期 时间:2023-04-14 15:25:06

“张师傅,4月15日快到了届时如果不按时付款,对方申请执行,违约条款生效会给你带来‘不必要’的负担,我们还是提醒你一下。在告知当事人张某注意还款时间后,速裁团队书记员徐邹露又通过“微法庭”给其发送了特制的“预执行告知”。

4月14日上午9点40时左右,这个标的不大的案件当事人已经按时履行了还款义务,成功在进入执行程序之前“代执行”了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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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分工不同,较长时间以来,审判口与执行口联动不多。尤其在近年来案件数量大幅度上涨以后,更需要能在当事人诉累角度和执行工作角度考虑“审执联动”的审判法官。铁山法院速裁团队自今年重新组建以来,即树立“审执一体化”理念,该团队在与执行同事常规联席会议中发现:常有部分标的不大的调解案件“误入”执行程序——一旦触发违约条款,案件矛盾明显升级,给执行工作带来非常大的阻力。

如何破局?速裁团队立即思考利用前端的“微法庭”平台,对负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信息备注中加注履行期限备注,且设置“一周”的预告知缓冲期,在此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前再过滤一次,最大程度降低“误入”案件数量。即便不能按时履行,负有义务一方在法院进入执行程序时因“预执行告知”的存在,对法院后续执行工作的对抗情绪也会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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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团队今年来在审结案件中已经发送“预执行告知”17件,自动履行11件。这种“代执行”不但减少了流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还为防止后续关联执行工作矛盾升级做了铺垫。更重要的是——举手之劳的“小告知”,却是当事人在司法程序流转中诉累的“大减轻”,可谓一举多得!

接下来,铁山法院速裁团队将继续践行“审执协同”理念,以高效、便捷化解案件纠纷为目标,以“小微”创新为手段,破除审判与执行壁垒。不做只管审判不管执行的机械司法者,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为“公正与效率”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