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助力中小企业疫后重振
作者: 冯倩兰来源: 立案 第227期
时间:2022-07-22 15: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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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铁山法院速裁团队办理了三起同一原告分别起诉三家药房公司(同一法人)的买卖合同案件。开庭当天,被告法人提前来到审判庭,希望能在庭前与原告进行调解,其称拖欠货款属实,但因疫情原因,药店的生意受到很大影响,这几个月是淡季,货款逾期时间不长,希望原告能再宽限几个月。原告代理人在得知被告的情况后,多次与公司领导进行汇报沟通后未能达成调解。
承办法官认为,从保护中小企业的角度而言,一纸判决并不能切实解决案件纠纷,甚至可能使被告公司雪上加霜,最终导致原告债权无法实现。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优化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承办法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
调解完成后,原告代理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被告法人在电话中对法官助理冯倩兰积极组织调解进行了感谢,其称虽然在调解中作出了让步,但是法院能够理解中小企业的困难,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纠纷,让企业非常感动,对法官助理冯倩兰的工作非常认可,其会积极按照调解内容履行还款义务。
优化营商环境是我市今年重点工作之一,铁山法院在办理涉企民商事案件过程中,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实化解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力争将司法案件对企业发展影响最小化,助力企业疫后重启,为企业发展司法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