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保全措施 展现司法温度

编辑: 朱梓作者: 刘婷婷来源: 民一 第148期 时间:2019-12-27 22:17:31

近期,铁山法院先后收到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起承揽合同纠纷。两案标的额都较大,一个上百万、一个上十万。巧的是,虽然原告不同,但被告却是一样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原告在起诉的同时提交财产保全的申请,黄沿胜法官立即采取措施,将被告的相关财产予以冻结。随后,承揽合同纠纷的原告也在起诉后不久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

黄沿胜法官考虑到这两个案件的被告都是同一个公司,需要流动资金支持正常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被冻结的财产金额足以影响其正常运转,承揽合同纠纷案申请的财产保全金额不大,可以不采取保全措施,在已冻结的基础上,不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两案一并沟通。

收案后,黄沿胜法官及时与被告进行了沟通,了解到这两个案件的案情都不复杂,被告对两案的事实部分也没有太多的异议,这就为接下来的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被告迫于财产冻结所带来的企业运转压力,主动提出要与两案原告进行协商。在黄沿胜法官的组织下,两案的原告都做出了适当的让步。最终,一案撤诉,一案调解,收效甚好。

铁山法院各审判团队坚持司法为民,服务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从细节做起,从点滴做起,既要保证司法公正也要兼顾民情民意,让每一个判决都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