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执行,共办难案
作者: 刘吴孙来源: 执行 第177期
时间:2024-12-02 16:08:28
为贯彻落实诚信缺失专项治理行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整体执行环境,铁山区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坚持集中执行常态化工作模式,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大王镇集会村四组居民曹某与李某、陈某、李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双方系同村村民,因为李某、陈某、李某在自家房屋门前堆积砖块,而曹某认为此行为严重影响其日常通行,遂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等人清除砖块,恢复通道畅通,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出行。判决书生效后,因李某等人未履行义务,曹某向铁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本着柔性执法的态度,执行干警多次与李某等被执行人沟通,后又联合村镇两级工作人员对李某等做工作,但李某等人始终认为争议地点是李某自家门前,属于私有土地,且双方对于通道宽度各持己见。
11月28日,铁山法院、大王镇派出所、大王镇城市管理局以及村镇两级工作人员对本案联合执行,在与当事人双方充分沟通,确认情况后,最终本案在当事人和周边群众的见证下,本院执行干警与大王镇派出所、大王镇城市管理局干警一道清理涉案砖块,留出一条足够车辆通行的通道,至此本案终于执行完毕,恢复了争议地点的道路通畅,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铁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联合各方力量,做到执行行动有“速度”、执行举措有“力度”、保障民生有“温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用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