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判决显神威 案结事了济贫弱

编辑: 立案庭作者: 立案庭来源: 立案庭 时间:2017-06-07 16:11:02

日前,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从铁山法院拿到45万余元赔偿款,紧紧握住承办法官潘希文的手,泣不成声,无声地表达了他的感激之情。

月黑风高 祸从天降

这位老者名叫姜达林,五年前从大冶农村与老伴儿子一起来铁山做豆腐生意,儿媳早年去世,孙女小乐蕊也来铁山读小学。去年8月的一天深夜,细雨蒙蒙,北风呼啸,姜达林与儿子一起忙完一天的生意,驾驶无牌三轮车急急赶回租住的家中,行至光彩山下坡路段时,由于路滑灯暗,与一辆对向行驶的豫牌重型货车相撞,姜达林受伤,儿子当场身亡,交警认定姜达林负主要责任。突如其来的噩耗将这个本已贫困的家庭彻底击垮。

索赔无果 求助法院

肇事方远在河南,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后再不愿赔偿。无奈之下,姜达林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潘希文在第一时间将肇事方车辆予以扣押。并与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肇事车辆名义车主为河南焦作某运输公司,只办理了强制险,开始该公司态度极为恶劣,扬言姜达林应承担全部责任,该公司不予赔偿,且还应追究其交通肇事罪。承保的保险公司经过多次沟通,愿意在牵引车及挂车两份强制险限额22万元内给予赔偿。在庭审中,被告运输公司拿出一份租赁合同,认为肇事车辆是许某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并由该公司租赁给许某经营,该公司无责。经仔细分析租赁合同,承办法官潘希文去伪存真,认为该运输公司的租赁合同名为租赁,实乃挂靠关系,应与被告许某承担连带责任,故判决保险公司承担22万元赔偿款,许某、河南焦作某运输公司连带赔偿原告姜达林228395.6元。运输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保险公司很快将赔偿款打到了法院账户,潘希文又多次与运输公司交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阐明不履行判决的结果,终于促使运输公司将赔偿款、诉讼费、保全费23万余元打到了法院账户,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