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剑以法,守护最美半边天

来源: 立案 第49期 时间:2022-03-10 09:23:44

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近年来,铁山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防范化解家庭暴力,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有效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

以令为盾,抵挡家暴的拳脚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16年3月16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的第15天,铁山法院发出了全省首份人身保护令。这份人身保护令源于原告肖某诉被告戴某离婚纠纷一案。在审理该案过程中,承办人翻阅案卷材料发现被告长期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于是依法向原告肖某释明《反家庭暴力法》有关规定,在原告提出申请后24小时内即发出。承办人充分走访案件当事人所在社区,依法判处肖某与戴某离婚,戴某向肖某支付精神抚慰金10000元。目前,铁山法院累计发出了多份人身保护令,有力震慑了家庭暴力行为。

2022年3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等共同发布《关于加强人身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人民法院将切实把人身保护令这项制度落到实处。


以家为本,深化家事审判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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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铁山法院主动作为、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围绕切实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探索建立了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干预、判后回访帮扶等制度,推进了家事审判专业化、审判人员专门化、审判场所柔性化建设,构建起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调解疏导优先,聘请家事调解员、心理咨询师为受婚姻困扰的妇女进行心理疏导;坚持情理法相结合,加强对婚姻家庭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指引,不断完善释法析理和判后回访工作,对于生活困难的女性当事人,主动联系街道、妇联、人社等部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今年,铁山法院将探索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妇女权益保护工作。


以爱之名,护卫母亲的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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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本弱,为母则强。孩子是妇女最大的软肋、最深的关切。每一起涉未成年人纠纷案件背后,都有一位焦急难安的母亲。铁山法院始终坚持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出发,全面加强和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工作。近期,铁山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案件,原告不过始龀之年,却不幸罹患典型性霍金斯淋巴癌。原告母亲刘某长期往返武汉各大医院,掏空了积蓄,后续费用还是未知数。刘某为原告购买的一份人身保险一度带来希望,但是无休止的理赔纠纷又陷入绝望。无奈之下,刘某带着孩子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各执一词,保险公司认为原告所患疾病并非保险期限内出险,属不予赔偿范围。原告认为,原告在犹豫期内治疗的疾病与最后确诊的疾病非同一疾病,且保险公司对于免责条款并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该案承办人通过查阅疾病资料,结合原告的病历及保险合同进行梳理,多次和保险公司进行沟通,最终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某激动万分,“终于再次看到了希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要把保障妇女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铁山法院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切实担负起保护一方妇女合法权益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