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护航,致敬每一位奋斗者!

作者: 朱梓来源: 太子庙 第59期 时间:2025-05-06 15:07:04

“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铁山法院太子庙法庭用一纸调解协议,为原告江某某等数十名工人点亮了追索劳动报酬的希望。这起历时两年的劳务合同纠纷,不仅展现了司法对劳动者权益的坚定守护,更彰显了基层法官“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

【基本案情:工程完工欠薪难讨】

2023年4月,江某某带领工人承接被告刘某某的水泥砌砖工程,约定总劳务费97,692元。工程于同年5月20日完工后,刘某某仅支付2万元,剩余77,692元以“发包方未结账”为由拖欠。多次催要无果后,江某某于2024年底诉至法院。

面对刘某某提出的“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致无力支付”的抗辩,太子庙法庭朱梓法官并未简单判决,而是深入调查资金链:

背对背沟通:分别约谈双方,向刘某某释明“劳动报酬支付义务不因第三方原因免除”,同时引导江某某理解被告经营困境;

法律释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明确劳务合同效力,强调劳动者报酬权优先于一般债权;

分期方案:制定“以最晚时间为节点”的阶梯式还款计划,约定刘某某在2025年12月前分3期支付余款,并追加发包方结算进度作为履约保障条款。

【车库调解:枫桥经验生动体现】

为配合工人作息,法官多次利用晚间组织协商。针对工人焦虑情绪,引用同类调解成功案例增强信心;通过建立“履约提醒台账”,定期联系刘某某督促还款,同步向发包方发送协助执行函。两年间,23次沟通记录、5版调解方案,将冰冷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有温度的解决方案。

“劳动者的汗水不应被辜负,司法的价值在于让每一份付出都有回响”。签署调解协议时恰逢劳动节前夕,法官借机向当事人及旁听群众普及法律要点:报酬权不可抵赖,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拖欠可申请支付令;务工人员证据意识,保存欠条、考勤记录等凭证,避免口头约定风险;多元维权维权途径,除诉讼外,可通过“法院+工会+人社”联动机制快速解决纠纷……

从车库法庭的灯光到五一节前的履约承诺,太子庙法庭以“一案一事”的执着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让法治阳光照进更多劳动者的生活。这个五一,我们不仅致敬劳动,更致敬守护劳动尊严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