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区人民法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 陆军来源: 办公室 时间:2015-06-11 14:56:01

    根据《铁山区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铁山区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现全面达标,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合铁山区人民法院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铁山区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4年版),铁山法院各部门要把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司法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平台,作为创先争优、创新奉献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能力、改进作风的有利契机,努力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通过深入、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促进铁山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载体功能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城市面貌明显改观,社会风气明显改善,为建设美丽生态新铁山,打造世界铁城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铁山区人民法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易志勇

      副组长:胡宝琍  何锡华  程  琳  潘  谦  熊曙光

       成    员:李瑾璆  黄沿胜  陈  武  祝  清  陆春生

                 陆  俊  潘希文  石  鸿

为加强铁山区人民法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日常工作,成立院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程 琳

副主任:陆 俊

成  员:殷 璐、胡春兰、陆 军

三、工作任务

      根据《铁山区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结合法院工作特点,重点抓好如下工作:

1.开展窗口行业便民利民活动。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软硬件设施,创新司法为民、便民举措,坚持诉讼费用缓、减免制度,坚持立案登记制度改革,降低立案门槛,积极为诉讼服务对象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履行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塑造法院的良好形象。

活动时间:全年

责任部门:立案庭

2.开展社区司法活动。以“法官进社区”活动为载体,以“党员法官进社区”为平台,组织干警深入共建社区,开展以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普法宣传、社区法治讲堂、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为主题的法律咨询活动,重点选择婚姻家庭、析产继承、民间借贷、相邻权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制意识。

活动时间:全年

责任部门:各部门

3.开展“进企业大走访”活动。组织法官深入全区重点企业,开展“进企业大走访”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到企业进行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了解企业现状和存在的法律问题,征求企业对法院提供司法服务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主动提供法律咨询,针对通过走访、调研掌握的情况,及时向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提出防范风险建议,组织法官对涉诉企业及时进行回访,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活动时间:2015年9月30日前

责任部门:各部门

4.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以法院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全面深入司法公开工作。积极打造诉讼流程水平,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开通诉讼服务热线和诉讼服务网,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活动时间:全年

责任部门:各部门

5.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活动。加快执行信息网上查控系统建设,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大反规避执行,反消极执行工作力度,加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打击力度,不断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活动时间:全年

责任部门:执行局

6.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活动。关心爱护未成年人成长,深入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邀请学校组织学生到我院观摩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庭审、宣判,并及时组织座谈,学生可以通过现场观摩进而反思自己行为,做到遵纪守法。不浏览不健康的网站网页,不制造、传播网络有害信息,弘扬网络文明,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组织青年干警深入学校开展法制教育课,通过中学生法制QQ群、微信公众号等途径,积极解答学生的法律困惑,引导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活动时间:全年

责任部门:各部门

7.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定期组织全院干警到我院的“包办路段”开展以卫生保洁、清除杂草和沿街“牛皮癣”等义务劳动,清除卫生死角,服务市容环境整治,为人民群众创造优美怡人的生活环境。以争创文明单位为抓手,加强内部环境美化,扎实做好环境整治工作,消灭脏、乱、差现象。做到车辆停放有序,绿化达标,美观整洁,地面干净;室内整齐划一,窗明几净,物品资料放置有序,卫生秩序保持良好,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形成良好生活习惯。

活动时间:全年

责任部门:政治处、办公室

8.开展勤俭节约活动。在全院深入开展勤俭节约活动,增强干警节俭意识,重点抓好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用品项目的落实。认真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引导法院干警从“不剩菜、不剩饭”做起,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切实做到“勿以节俭小事而不为,勿以浪费事小而为之”,真正领会“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物恒念物力维艰”的真正内涵,确实把“俭以养德、俭以养性、俭以养身”的理念变成法院干警的自觉行动。

活动时间:全年

责任部门:各部门

9.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结合“抓学习、抓作风、抓党建、促改革发展”、“道德讲堂”等主题活动,组织干警通过讲座、视频学习等方式,传播先进文化,丰富干警文化生活。组织干警参加趣味运动会、篮球、乒乓球等体育活动,增强干警团结协作的精神和争先创优的意识。积极参与市、区有关部门组织的文化体育活动,缓解干警工作压力。

活动时间:全年

责任部门:政治处、工会

、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全院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同深入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等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同深入开展“抓学习、抓作风、抓党建、促改革发展”活动相结合,同“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相结合,同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相结合。各责任部门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认真策划好活动内容,在开展各项活动中务求实效。

2.主动联系,合力推进。各责任部门要将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院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在人力、财力、物力和时间上取得合力。创建活动办公室要主动与区创建办及相关部门联系,加强沟通、协调配合。要针对审判、执行工作特点,结合实际开展各项活动。

3.全员参与,提升形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安排好审判、执行以及其他工作,要确保日常工作和志愿服务活动两不误。部门之间也要加强协调,树立一盘棋的意识。广大干警要合理安排好工作,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利用工作间隙开展好创建活动,做到工作与创建活动两不误。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注意个人言行举止、维护法院干警文明形象,充分发挥法院干警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示范作用。

  4.健全制度,加大宣传。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汇报归档制度。每次集中开展活动后,责任部门要采取信息、简报形式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的计划、参加人员、信息和图片,具体收集由政治处胡春兰负责,各类材料报办公室殷璐汇总归档。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利用横幅、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等媒介,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理念,使全院干警的知晓率达到100%,宣传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随时发现并大力宣传参与文明城市建设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及感人事迹,努力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