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带你了解民事诉讼送达
名词解释
民事诉讼的送达是指民事诉讼程序中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将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诉讼行为,目的是为了让受送达人了解送达文书的内容,以参与诉讼活动,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直接送达
1.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直接交给其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2.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
3.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4.直接送达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当事人到达人民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5.直接送达也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地以外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6.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留置送达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电子送达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熟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委托送达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委托法院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邮寄送达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
转交送达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2021年,熊某向董某、黄某借出40万余元,借款到期后熊某多次催要,没有实质进展。等熊某再次催要时,董某、黄某直接失去联系。无奈之下,熊某诉至铁山法院要求董某、黄某尽快偿还借款。立案后,承办法官也面临了同样的难题,多方联系无法通知到被告,去到被告住所,被村民告知被告常年在外地,无法得知具体地址。
最终,承办法官依法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推进案件审理,依法作出要求董某、黄某七日内偿还借款的判决。
01
逃避法院送达无法免除你的法律责任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很多被告以为不接电话、不回信息,躲起来让法院找不到,法院就无法开庭审理案件,这是非常错误的想法。即使穷尽一切手段都无法联系到被告,法院经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后,依然可以正常开庭审理案件。如果被告经依法传唤未到庭,案件可以缺席审理。即使被告不到庭,法官仍然可以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裁判,并制作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另外,被告逃避法院送达,很可能无法收到判决书等法律文书,从而错过上诉期。
02
逃避法院送达将无法维护你自己的合法权利
民事诉讼的送达是指民事诉讼程序中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将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诉讼行为,目的是为了让受送达人了解送达文书的内容,以参与诉讼活动,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积极配合法官工作才能推动案件顺利进行。希望每位当事人都能积极配合法院进行送达,参与诉讼。只有面对问题才能解决问题,逃避问题将会造成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