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成效显著

编辑: 立案庭第125期作者: 立案庭第125期来源: 立案庭第125期 时间:2018-12-28 15:26:27

今年以来,我院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制度,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工作,切实做到管理科学化,培训经常化,陪审规范化,保障制度化,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我院25名人民陪审员共出庭521人次,参与审理案件258件,占全院合议庭审结案件总数的96%,人均参审或合议案件20件,人民陪审员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一、严格标准,分开选拔,把好人民陪审员入口关。

   为解决人民陪审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2017年下半年,在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前,我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严格的选任标准,大力扩宽选任渠道,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任。选任公告发布后,收到来自社会各界人士的报名申请。我院联合司法局成立专项考察组进行严格政审,最终确定25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经市中院党组讨论审核确认本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为36名),并全部通过区人大常委任命。公开选任的陪审员,群众基础好,文化素质高,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培养,提高能力,确保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进行集中培训。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培训学习,促使人民陪审员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每年安排一至二名陪审员进入省高院培训班学习。二是加强业务自学和庭审观摩。在加强业务培训的基础上,我院为每名人民陪审员购买《人民法庭实用手册》等业务书籍,为其自学提供方便,经过自学和培训,我院25名人民陪审员均能够积极参与案件陪审,清除了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有效发挥了陪审作用。三是补助发放到位,根据陪审员案件的案件数,及时足额发放陪审补助,实现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制度化,极大的调动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陪审员工作的良性发展。

三、排案科学,机制灵活,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我院在坚持按规定随机选择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同时,通过规范、科学的排案机制,有计划的安排陪审员陪审案件,尽可能让每名陪审员都能参与各种案件的审理,确保每位陪审员时时手中有案,最大限度的扩大人民陪审员对案件的接触面,促使我院审判工作的开展。同时,发挥人民陪审员社会阅历丰富、调解能力强的优势,让陪审员参与到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中,积极协助审判人员做好息诉工作,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高办案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