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误解下订单 突发惊恐 当庭判撤平波澜 化险为夷
昨天,我院民二庭开庭审理了一件某网购合同因订立时发生重大误解而被当庭判决撤销的商事案件。
2017年4月24日零时零分,原告东贝制冷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开设的旗舰店发布广告拟销售东贝KFX500冰淇淋机1525台。由于原告工作人员失误,在网页上误将该机单价28000元标成2800元,致使在短短的十几分钟内被全国各地买家抢购一空!情势万分危急!面对这突发事件,若不紧急出手纠正,将面临四千万元的巨大经济损失!原告紧急与天猫商城管理方联系拟通过后台撤销产品销售页面,但为时已晚。后又与部分买家电话协商,好不容易追回800余台订单,但仍有700余台坚决不撤单。被告姜某某在该时间段下单抢购36台,经原告多次与其联系与沟通,被告姜某某始终不同意撤单,并声称买卖合同已成立,要求原告尽快收其货款履行发货义务。
损失一触即发!原告无奈将被告姜某某诉至本院,要求判决撤销双方订立的冰淇淋机买卖合同,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民二庭受理此案后立即通知被告应诉,被告对原告诉称事实无异议,并表示无需举证期间,希望尽快开庭解决其诉求。
2017年5月15日下午,民二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并认为双方订立的冰淇淋机网购合同系当事人对价格发生重大误解而订立,非原告真实意思表示,对原告显失公平。若继续履行该合同,势必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剩余700余台订单撤销亦成泡影!遂依照《合同法》第54条第1款第1、2项的规定,当庭作出了撤销原、被告订立的冰淇淋机网购合同,因此纠纷系原告工作人员过失所引起,诉讼费理应由原告承担的判决。当庭宣判后,被告表示服判不上诉,原告表示收到判决书后立即与天猫商城交涉进行定价修改,尽快撤销余下700余台订单,消除不该发生的损失。
本案从立案到宣判,时间不到一周即快速审结,有力的维护了辖区企业网络商品交易的秩序,促进了铁山经济的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