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赞黄石法院“三项规程”试点庭审

时间:2017-09-20 09: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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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 通讯员 邓丽晖)

    18日下午,来自各地的法学专家学者,观摩黄石中院试点“三项规程”庭审后,进行了座谈,高度赞扬黄石两级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现摘录部分发言,以飨读者。
  蔡杰(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顾问、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黄石法院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先行先试方面做得很好。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落到实处,必须要解决庭审中的关键问题,要扭转以前以侦查为中心的缺陷。今天上午的庭审相当精彩,通过这场庭审观摩,可以看出我们国家社会背景、司法理念和政法人员观念在转变,老百姓的法治意识在提升。
  今天的庭审,控辩基本上能够对抗起来,这是在最高法院“三项规程”的直接指导之下达到的效果。尽管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但我认为迈出这一步就是我们取得的最大的成功。
  康均心(湖北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三项规程”的试点在黄石的开展可以总结为五个好:
  一是班子搭得好。黄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勇亲自挂帅,在全市全面铺开,内容非常详细,践行非常细致,真正把公正贯彻融入到每一位老百姓的生活当中。
  二是“三项规程”“剧本”写得好。黄石中院出台了许多细致的规程,把最高法院的部署落实到位。今天上午的庭审,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三是平台搭得好。今天的庭审从准备到休庭到当庭宣判,各方面的准备都非常到位。
  四是“戏”唱得好。庭审流畅、规范,严格贯彻了全国法院六次会议精神和“三项规程”的内容。
  五是旁观观众叫好。今天来旁听的观众,有领导,有律师,有普通群众,大家都反映今天庭审的效果非常好。
  这五个好,可以概括今天庭审带给我的感受,它来自于黄石中院扎扎实实接地气地践行最高法院的指示。
  
  汪少鹏(湖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北省律协刑事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本次庭审有许多亮点。
  一是庭前会议开得非常好。对于庭审会议,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得非常具体,但在实践中执行困难,有些庭前会议走过场,有些庭前会议扩大了内容,把审判中、审理中的问题放在庭前会议上了。庭前会议应该是为审理做准备的。本案中,庭前会议解决了6个辩护人提出的重大程序性问题,都取得了共识,为法庭审理提供了方便之道,节约了时间,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进行了高度的总结概括,为法庭的审理归纳了争议焦点,为控辩双方指明了具体的方向。
  二是关于证人、鉴定人和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非常好。特别是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不但接受了控辩审三方的询问,还在审判长的主动提请下,向公诉人、鉴定人发问,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切切实实推动了庭审,对裁判的作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是对案件焦点的归纳非常好。法庭辩论完毕,审判长重新把辩论之后的争议焦点归纳了一遍,然后最后一次询问双方有什么意见。这体现了两点,一是体现了审判长对案件事实的高度重视,二是体现了对控辩双方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