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法院成功化解一起过激维权事件
编辑: 民三12期作者: 民三12期来源: 民三12期
时间:2018-02-06 16:18:41
“今天要么还钱,不然我的命我也不打算要了!”2月5日下午4:00左右,铁山法院法官刚赶到调解对象家门口,就看到一名妇女一手持菜刀,一手抱着婴儿冲着门外大喊。
通过询问得知,怀抱婴儿的妇女姓陈,与铁山区矿山路社区的盛某曾经是最要好的朋友。2014年以来,盛某数次向陈某借钱,经多次催讨仍欠8万元没还。2018年2月5日上午,陈某迫于生活压力抱着孩子从武汉赶到铁山要求盛某还款。在催讨过程中,双方发生了激烈的言语冲突。陈某一气之下,顺手拿起桌上的菜刀,扬言要做出过激行为。社区人员、公安民警紧急赶到现场协调,但是僵局一直持续到下午也没有缓解迹象,社区民警致电铁山法院潘谦副院长请求协助。
潘谦副院长初步了解情况后,立即安排审理民事案件女法官前往现场调解,要求务必平息纠纷,化解矛盾。法官赶到现场后,发现陈某情绪激动,怀中的婴儿也哭闹不止。法官一边帮助陈某安抚婴儿,一边耐心倾听陈某陈述,并对陈某从法理上释法明理,从情理上劝解疏导。同时,协助社区书记、公安民警做好借款人家属工作,希望他们能代盛某偿还借款。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解,盛某家属当即向陈某支付了6.2万元。当天晚上20:30左右,陈某带着婴儿乘车返回武汉。临行前陈某对法院、公安、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并称不会再做这样的“傻事”。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年关将至,讨薪催债现象较为普遍,引发过激恶性事件也屡见报端。作为群众维权的最后防线,法院要坚守“后防线”,也要突进“最前线”。与公安、人社等职能部门以及企业、社区等社会组织一起协同作战,确保群众权益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