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法院多措并举 积极推进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
编辑: 审管办第38期作者: 审管办第38期来源: 审管办第38期
时间:2018-03-27 12:08:18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习十九大精神,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切实解决工作中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3月27日上午,铁山法院按照市中院要求立即启动专项治理推进会议,全面清理长期未结执行案件。会议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徐加贵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程琳、党组成员、副院长潘谦、涉及较长期限未结案件相关庭室负责人、案件承办人和审管办参加会议。
会上,审管办通报了相关案件情况,案件承办人就承办的相关案件存在的困难、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进行了汇报,庭室负责人在案件承办人汇报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了补充发言。徐加贵就促进清理较长期限未结案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明确认识工作重要性,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落实上级指示,充分认识到长期未结案是制约法院审判效率,影响法院公信力的顽症,容易打击群众对司法的期待;二是要增强工作主动性,立即行动起来,“撸起袖子加油干”,狠下决心、下大力气开展好清积工作;三是正视纪律的严肃性,严管就是厚爱,纪检组要抓好案件的督办通报工作。
徐加贵最后强调到,庭室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要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做好相关案件准备工作,要研究清理方案,不能及时清理完毕的案件承办人要向院纪检组和院审管办书面说明情况,要将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变为常态化,随着立案时间的变化,每月及时清理并通报,细化到具体承办人,对纳入清案范围的案件按照定责任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定督办领导的 “四定”原则,逐案分析原因,纪检组全程跟踪督办。在清理工作中总结的经验广泛运用,有效避免类似案件的产生,减少“边清边积”的现象,加强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