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密核查证据链条 零口供也难逃法网

——铁山法院审结一起典型零口供盗窃、抢劫案件

编辑: 刑庭第71期作者: 刑庭第71期来源: 刑庭第71期 时间:2018-07-10 18:07:07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犯罪人员在归案后拒不认罪,企图以零口供的方式逃避法律制裁。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官通过认真仔细地核查证据材料,以证据链条锁定零口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最终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近日,铁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典型的零口供盗窃、抢劫案件公开审理并宣判,以盗窃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石某2015年即因盗窃被判处刑罚。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11月26日期间,石某又先后在铁山、大冶等地实施盗窃、抢劫犯罪。经比对盗窃现场提取到的DNA信息,公安机关锁定了石某的犯罪嫌疑,于2017年12月6日将石某抓获归案,并从石某处搜查出被害人因抢劫而丢失的手机。石某到案后一直拒不认罪,并辩称没有盗窃,手机系从他人处购买,并非抢劫所得。通过认真分析到案证据材料,将被害人报案材料,现场勘验检查记录、DNA生物信息比对情况、辨认笔录、搜查出的被抢手机及犯罪现场视频轨迹等证据进行综合研判,以严密的逻辑将客观证据组织成严密的证据链条,最终以充分、完整的证据链条,在零口供的情况下,依法对被告人石某作出有罪判决。

铁山法院以“零口供”判决石某盗窃、抢劫一案,鲜明体现了刑法对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有力地震慑了心存侥幸的犯罪分子,也宣示着“莫犯罪,犯罪必被究”的铁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