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考察学习
编辑: 民三第73期作者: 民三第73期来源: 民三第73期
时间:2018-07-16 18:44:28
7月13日,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谦带领民事承办法官洪连一同前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考察学习劳动争议案件办理工作。
在交流座谈会上,潘谦副院长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袁建军和仲裁员涂小虎就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时效适用、加班事实认定及加班费支付标准、老工伤赔偿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潘谦副院长与袁院长还就如何培养专而精的劳动争议仲裁员和法官、如何畅通法官与仲裁员之间的交流渠道进行了沟通交流。最后,袁院长还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亲自组织编撰的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方面资料汇编赠与我院,并希望这种沟通交流能保持常态化。
此次赴市劳动仲裁委学习考察,是带着问题去,取得“真经”回。近日,潘谦副院长发现我院在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与仲裁委在部分事实的认定、个别法律条文的适用以及文书格式等问题上存在不同的观点和做法。为了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减轻当事人诉累,潘谦副院长要求民事承办法官洪连对我院近期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梳理,个案汇总承办人意见,带着具体问题前往市劳动仲裁委上门“取经”。
返程后,潘谦副院长要求民事第三审判团队法官洪连将学习考察成果向民事法官传达学习,并要求各承办人在坚持保民生和促进企业发展并重、坚持促就业和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兼顾、坚持执行法律和贯彻政策统一的原则下,妥善办理好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同时要求调研汇总本辖区企业在劳动争议方面的有关问题,通过“护航企业行动”对各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